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首批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文件精神,按照2024年3月11日发布的《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首批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实施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改造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拟开展首批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申请
《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通过备案并完成项目改造和试运行的首批试点企业,于9月15日后注册登录重庆市渝北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183.69.141.23:18080/,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进入“验收模块”提交盖章版验收申请材料(见附件1-2),原则上提交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企业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验收初审
渝北区经济信息委对试点企业验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对于初审通过的试点企业,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赴企业开展项目现场验收工作。
三、现场验收
试点企业提前准备盖章版纸质验收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及相关凭证,供专家组现场验收查阅,评审专家将对照备案版实施方案开展评审工作,具体评审内容如下:
1.听取试点企业和数字化改造服务商项目汇报;
2.核验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成效,核定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发票开具及付款凭证时间应晚于2023年12月29日);
3.根据工信部最新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版)对企业进行数字化水平评估。
四、验收评价
现场验收完成后,第三方专业验收机构将出具验收意见,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数字化水平评测及验收报告》。验收通过的将予以公示,验收不通过的,原则上1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合格予以通过,整改不合格的,视为不通过。
五、资金拨付
对公示无异议的数字化改造项目,试点企业登录公共服务平台,进入“资金奖补”模块,提交资金支付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拨付资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娇、张腾
联系电话:18623051558、18580129088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验收申请书
2.重庆市渝北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建设完成总结报告
3.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
重庆市渝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重庆市渝北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验收申请书.docx附件2 重庆市渝北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建设完成总结报告.docx附件3 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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